发布日期:2010-12-13 08:57:02 来源:管理员
各有关单位:
2011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重点围绕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活动。2011年科技计划由创新支撑、发展引导和环境建设三大主题计划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构成。主题计划由6类计划15个项目类别组成;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含2类计划5个项目类别,由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发布。
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分批次、分类别组织申报。
第一批计划项目(2010年12月10日—2011年1月21日,共6个项目类别):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社会发展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医疗卫生应用研究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
第二批计划项目(共3个项目类别):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工业技术应用研发项目、区县工业科技引导项目。
第三批计划项目(共3个项目类别):青年科技人才创业项目、半导体照明(LED)示范工程项目、创新型企业试点项目。
知识产权管理环境建设项目、科技资源大市场建设项目和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等3个类别项目,由市科技局组织安排实施。
2.申报地点:大南门外振兴路137号,市科技局办公楼111室。
第二、三批计划项目申报时间暂定为2011年第二、三季度初,具体时间、地点将在“西安科技网”(http://www.xainfo.gov.cn)另行通知。
二、申报程序
1.登陆“西安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kjjh.xainfo.gov.cn),进入西安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逐项输入申报内容(含附件),在线提交电子文件。
2.打印《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与可行性报告(或商业计划书),同附件材料一起简装成册(一式三份)。可行性报告、商业计划书按照规范格式编写。
3.按照隶属关系或所属区域送科技主管部门(区县科技局、五区一港两基地管委会经贸局,省级和列入省重点县域工业园区的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查盖章后报市科技局。高校、院所和医疗机构等申报项目,统一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项目初审、筛选和申报。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为西安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事业单位,具有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科研管理制度。(不受理个人申报)
具有以下条件的申报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通过研究开发预期能取得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以及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合作项目和产业联盟推荐项目。
——围绕重点产业领域,中省及部门联动支持项目。
——科技企业吸引社会资金投资项目或获得金融机构融资项目。
2.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知识产权明晰、无侵权及权属纠纷。
——同一项目不得在市级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项目主要负责人目前主持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本人当年不得申报。
——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未结题、验收未通过以及未按规定提交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者,不得申报。
指南咨询:西安市科技局计划财务处 西安市科技项目信息管理中心
联 系 人:王 斌 赵小尊 刘 敏
88402959 88412996 88405549
投诉建议:西安市科技局监察室 88405309
附件下载:2011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点击下载此文件
西安市科技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